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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魔王发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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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渗透的地狱

道路上走得更远,让质量提升,但却可以显著拔高力量的数量。

战争将启——

只能用这种办法临时抱佛脚了,危险是危险了点,不过效果也是很好的。

只希望这样来得及。

————————

帝国边陲,阿皮杜周围的威勒镇。

这里充斥着人迹罕至的沼泽、贫穷的村庄,与没礼貌的乡巴佬。

大概是人们对这的唯一印象,沼泽与泥沼成了各种食尸魔与其他吃腐肉的生物的觅食地,除了找工作的佣兵和冒险者外,根本不会有人接近。

所以,这里也只有一个独行的冒险者。

矫健的身姿,面无表情的脸,还有简陋的皮甲与一把保养的很好的剑,这是他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

在他的身后,躺着三四个水鬼,已经被砍成了几截,脑子已经被掏空。

“真是,我为什么就没有被有钱人看上?人家住阿皮杜的城邦上层,我在威勒的屎坑里杀水鬼……”年轻的冒险者抱怨着,同时甩了甩剑上的血迹,打开绑在胸口的小瓶子,仔细的涂抹上保养用的炼金油。

在野外,武器是最重要的,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接着,他找了一块空地,劈了些柴火,拿出刚刚从水鬼身上掏出来的脑子,掺和其他材料,开始熬煮。

这是一种简单的炼金药水,可以制造出水鬼巢穴的味道,驱赶野外的其他危险,比如狼群或者爬行蛛怪之类的,他们不会靠近水鬼巢穴,有这种药水,就可以安稳的睡一觉了。

年轻的冒险者们叫做格温,只有二十岁,对冒险者而言可以算是孩童,不过也已经从业三年整,不算是雏儿了。

熬煮药剂需要一点时间,所以他盘坐在旁边默默等待,然后开始数钱。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格温尤其珍视自己的金钱,因为雇佣兵和冒险者们都是穷鬼。

“一个铜板,两个铜板,三个铜板……十二个铜板。”

“一个,两个银币……六个银币。”

“一个金币……啊,只有一个金币。”

全部财产,十二个铜板,六个银币,一个金币。

很富有,很舒服,居然还有一个金币,自己最近攒钱的速度也快起来了啊,等这次任务做完,就回去买那个小房子,虽然现在不够,不过加上这次的报酬,就够了。

有了房子,就算是在阿皮杜立足了,也可以把亲爱的爱丽也接过来了,之前是实在没办法,毕竟这里的情况和晚风城不同,他住在一个很小的套间里,而租金却比晚风城一所宽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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