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大明的行政制度微调
议决断,但日常行政事务则全权由内阁处理,除刑部以及都察院大理寺外,兵部、礼部、户部、工部以及未在六部九卿之列的国子监和翰林院等都向内阁负责。
当然,兵部同时还得向大元帅府负责,作为大元帅府与内阁之间沟通的桥梁。
朱由检知道现在大明的内阁其实已经是大明的最高决策机构,但他想把这个制度明确下来,甚至直接写成皇明训令,避免以后内阁职权再次出现变化,甚至插手军政以及司法。
现在朱由检等于已经把三法司独立了出去,内阁并不兼管刑部与大理寺以及都察院。
三法司的堂官直接向自己这个皇帝负责。
同管理天下兵务的大元帅府一样,在自己这个皇帝之下,帝国开始真正实现行政、军事、司法三权分立。
司礼监和六科廊作为对行政的干预机构,朱由检还不想裁撤,毕竟这是保障自己皇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吏部作为大明的组织部,管理着天下官员升迁贬黜,权力很大,甚至在帝国初期可以和内阁分庭抗礼,但现在朱由检继续明确承认他的职权归于内阁之下,自然是要加强内阁在行政官员方面的统治权威。
这样有利于政令统一和更快捷地让执掌内阁的人改革新政。
当然,因为横空多了个大元帅府和战区制,地方最高级别的官员即总督和总兵以及司法的独立和司礼监的存在,三法司的长官和六科言官以及内廷官员甚至行政系统的高阶官员如内阁阁臣和六部堂官依旧是由朱由检直接任命,包括大元帅府的官员。
不过,内阁首辅开始有对六部尚书堂官的荐举权,崇祯帝朱由检为保证内阁政令有效推行,大多数也会听从内阁首辅的意见任免六部部堂高官和阁臣人选。
也就是说,内阁现在有对工部、户部、礼部官员和地方巡抚以下行政官员的任免权,尽管仍旧需要报请皇帝批准,可职权已经算很大了。
除了内阁阁臣行政能力太低或者帝国党争严重导致六科言官和司礼监以及大元帅府有意为难内阁外,基本上整个大明帝国的日常行政事务,朱由检可以不管的,如此也算是减轻了他的工作负担。
朱由检现在基本可以把行政的日常事务完全放开,让内阁去主持,而对于司法机关的治安与刑事案件则完全可以由三法司处理,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案会惊动他这个帝王。
因而,朱由检觉得自己在崇祯十九年以后自己完全可以工作负担轻松点,只把心思花在军事与工业推进上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现在的内阁大学士中,吴牲已经在一